诸城信息港WAP网址:wap.zcinfo.net 城市社区WAP:wap.cncclub.cn 时尚生活 · 诸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 闻 访 谈 会客厅 社 区 消费指南 房 产 人 才 分类信息 交 友 留 言
首页 | 图片 | 生活 | 通讯 | 教育 | 汽车 | 健康 | 文学 | 博客 | 幽默 | 建站 | FM99.8广播 | 违法车辆信息查询  

滚动公告:    诸城人民广播电台网络电台新版改版完成!  [2005年4月28日]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诸城信息港 >> 生活 >> 生活资讯 >> 正文
受涨价影响 家装公司将加收8%管理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 更新时间:2008-1-6 16:28:51
 本报讯 (记者刘朗)受原材料持续上涨、工费节节攀升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等影响,记者日前获悉,包括东易日盛、业之峰、龙发、阔达、元洲等在内的京城12家品牌家装公司从今年1月1日开始集体涨价,加收8%的装修管理费。但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大多数装修公司对此讳莫如深,并不愿意直面“密谋”涨价一事,而记者在暗访过程中发现,某些公司的销售人员借涨价一事,催促消费者在2007年“下单”,以避开涨价一说。

  在本报针对涨价一事进行的调查中,6成以上的参与调查者选择了既然装修公司涨价,就会找“游击队”装修。

  现状 人工费材料费双涨

  某品牌家装公司老总向记者透露,自2006年初至2007年底的两年间,装修基本成本逐步上升。拿人工费为例,较去年同期上涨30%-60%,有些工种甚至翻番,尤其是瓦工,价格已由去年的80元/天迅速上涨到120-150元/天;另外,一般由装修公司提供的沙子、水泥等辅料的涨价幅度都在20%-30%;部分材料的涨幅也在20%以上。据记者调查了解,京城大多数家装公司在2007年都纷纷有所动作,经过几次微调后,涨价幅度基本控制在10%以内。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虽然从2007年年初开始,北京家装公司统一执行收取3.41%的税金和征收30-200元不等的每平米设计费,装修公司看似已经涨价,但3.41%的税金是完全上缴国家税务部门的,而设计费又并不是所有的设计师都会收取,因此装修公司实际获得的部分只占很少。再加上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将使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大攀升,都将对品牌家装公司提出严峻的生死考验。

  业之峰董事长张钧甚至大胆预言,2008年全年整个家装企业的涨价幅度可能在三成左右,而且涨价不可能一次完成,将是分几次涨价。张钧表示,今年初这些企业的涨幅在10%左右,这是材料涨价、人工涨价,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投入,再加上《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带来的必然压力。

  业内 联合涨价遭质疑

  据记者调查了解发现,此次联合涨价的12家公司中基本包含了京城市场上的中高端知名公司,一共有东易日盛、博洛尼、阔达、业之峰、元洲、龙发、鸿利博雅、轻舟、亚光亚、今朝、圣点、实创12家装修公司。

  针对12家品牌家装公司的集体涨价行为,部分业内人士表示了质疑。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总表示,涨价应该是企业随行就市的行为,而12家企业联合集体涨价有不公平竞争的嫌疑。而也有并不打算涨价的企业,居然之家装潢中心总经理钟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并不打算涨价。而据悉,包括百安居、万家灯火、东方家园等卖场超市自营的家装公司,均没有涨价的打算和计划。

  消费者 “价格涨利润不涨可接受”

  针对涨价一事,最关心的莫过于消费者。在2007年年末和2008年年初的这几天里,记者走访了大钟寺蓝景丽家、十里河建材一条街等地的品牌家装公司分部。在暗访中记者发现,不少装修公司的驻店人员毫不讳言涨价一说,并以此来催促消费者在元旦之前交定金。一位设计师对记者表示,涨价是公司交代下来的,但是针对并不知晓此事的消费者,并不会提及,只是比原合同项中增加了“管理费”一项。

  一些消费者在获知此事后也表达了反对之意。一位网名为“学思知行”的网友表示,“此举有违法串通抬高价格的嫌疑”;也有网友表示,“价格涨但利润不涨可以接受,价格不涨但质量下降则不可以接受”。记者在十里河等地也采访了即将要装修的消费者,一位叫程璐的女士对记者表示,“如今物价飞涨,装修涨价也属正常,这种告知我们消费者为什么涨价和在哪里涨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总比那些在消费者不了解的小细节方面涨价要好得多。”也有一位叫彭汉年的先生对记者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他说:“本来装修就是一个暴利行业,企业为什么不能多让一些利出来,而要增加消费者的投入呢?”


频道录入:夜泊秦淮    责任编辑:夜泊秦淮 

诸城信息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文章来源:诸城信息港”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诸城信息港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和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诸城信息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文章来源:诸城信息港”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文章来源:诸城信息港”,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文章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诸城信息港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招商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中国无线互联网业自律同盟
中国网通、中国电信提供网络宽带,双线接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亚洲房地产媒体联盟会员单位
法律顾问:山东同和恒信律师事务所 张鹏、秦丽律师 投搞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新闻线索:0536-6064175 广告业务:0536-2161611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58-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