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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08年起不能考军校 上线生还要过三道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浪 更新时间:2007-12-26 9:31:57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日前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最显著的变化是取消了初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的资格,明确提出青年学生报考军校的,必须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关键词:报考条件

  必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新条例规定,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二是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第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四是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至当年6月30日);第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关键词:资格审查

  上线考生还要过“三道坎”

  按照新条例规定,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3至4倍的数量,确定考查对象,被列入考查对象的考生,还需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三道坎”,才能最终被录取。

  对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毕业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规定组织实施。

  对青年学生的面试,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面试主要考查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而对青年学生和士兵考生的体格检查,分别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定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体格检查结果分为指挥专业、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关键词:录取程序

  六类考生可获优先录取

  根据新条例,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招生计划数120%投档比例范围内拟定青年学生录取方案,报本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实施录取。

  军队院校录取青年学生,应当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不得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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