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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考招生政策变化有十点

作者:王建波 文章来源:诸城信息港 更新时间:2008-4-8 17:07:19

  一是四类考生报名时间提前。
  2008年对口高职、体育单招、保送生、小语种等类别均实行提前报名。
  二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有变化。
  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的提法有变化:2007年为“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2008的改为“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三是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教育部今年明确要求: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须于4月1日前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厅于4月15日前完成对省内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校、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
  四是4类特殊考生优先录取。
  今年对4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④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五是网上阅卷科目范围扩大。
  今年我省继续推行网上阅卷进程,新增加数学和理科综合两科进行网上阅卷。对口高职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六是志愿填报有调整。
  ①细化了提前批调剂志愿,将是否服从调剂由过去的1个增加到4个,分为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和其他类。
  ②对艺术、体育、高职对口的志愿填报时间进行了调整。今年将艺术、体育、对口主职按照普通本科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分两次填报。
  七是录取方式多元化。
  积极探索多元化录取模式,在征求志愿阶段录取时,拟在专科(高职)二批总分院校中进行注册入学改革试点。
  八是省内户口不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8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九是两类特殊考生报考变化大。
  ①少年班报考要求有变化。过去少年班考生不通过县市区报名,不参加我省的统一编场,试卷由学校评阅。今年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少年班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报名、编排考场、考试和阅卷工作,阅卷结束后由省考试院给学校提供成绩。
  ②港澳院校内地招生。澳门5所院校(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科技大学、镜湖护理学院)和去年相比报名办法有变化:去年所有学校报名均由各市负责组织。今年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由考生直接和学校联系。另两所澳门科技大学和镜湖护理学院可通过网上报名、也可通过各市报名。
  十是明确重罚四类作弊人员。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方面。除去年规定外,今年教育部对四类作弊作为及处理意见给予明确。主要有:
  ①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③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④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王建波、郭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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