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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三批分配方案

办公室

2015-03-11 08:44:01来源 房管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诸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2014]29号《专题会议纪要》,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共有 63 户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为便于设施配套和物业服务,按照成片销售、整幢整单元销售原则,本次分配现场共提供135套经适房房源供购房户选择。分配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135套经适房房源包括:
  1、山东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鑫城·芦山家园项目,共129套,位于密州街道办事处驻地西侧,楼号为10#(2套)、11#(4套)、20#(1套)、21#(3套)、24#(1套)、25#(7套)、4#(60套)、5#(51套),其中:4#、5#为高层,其余为多层,多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2套69.79 m2、1套69.77 m2、1套69.95 m2、3套70.75m2、11套70.99m2,是套二户型,高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30套78.27 m2,24套99.55m2, 15套99.74m2,15套104.86m2, 20套123.95 m2,7套124.06 m2,有套二、套三两种户型,多层销售均价为2256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高层销售均价为2660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
  2、安徽建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玺嘉苑项目,共6套,位于密州街道办事处驻地西侧,楼号为 2#(1套)、6#(3套)、11#(2套),均为多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1套95.8m2 、1套75.3m2 、4套75.03m2,套二户型,销售均价为2293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
  每套房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一房一价计算。

  二、审核公示(2015年2月16日- 3月2日)

  本批次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已在《潍坊日报.今日诸城》报纸和诸城信息港、市房管办网站予以公示。

  三、现场看房(2015年3月18日- 3月19日)

  开发企业安排两天时间由购房人自行看房。

  四、组织选房

  市住建部门牵头,密州、林家村等镇街和民政、审计、公安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组织做好现场选房相关工作。

  五、抓阄选房(2015年3月22日上午9点开始)

  (一)签到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或其委托代理人于3月22日上午8点到密州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集合开始登记,对身份进行确认,9点开始抓阄(9点前到达现场登记的人员,以下简称第一批抓阄人员)。
  2、签到人员须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或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购证》;若申请人及配偶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选房,代理人持身份证并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准购证》。同时提供申请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选房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签到,按签到顺序进入会场入座,签到顺序即为抓阄顺序。
  (二)抓阄
  在检察院、监察、住建、审计、民政、财政、物价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监督下,采用现场抓阄的办法,确定选房顺序号,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1、公证人员查验抓阄箱的使用情况,并将阄投入抓阄箱。
  2、工作人员按照选房人员签到登记顺序号安排抓阄,每人只能抓一阄,抓出的阄交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开启并宣读选房顺序号,工作人员登记后由抓阄人签名确认。
  3、抓阄开始后至第一批抓阄人员抓阄完毕期间到场的,按到场顺序依次登记,待第一批抓阄完毕进入会场,按前述方法继续进行抓阄登记;第一批抓阄人员抓阄完毕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另行通知下次选房。
  (三)选房
  1、抓阄人员持选房顺序号排队选房,每五人一组,由工作人员依次安排上台选房。选房人可从两个小区任选一套,在选房确认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工作人员在现场公示的房屋平面图相应位置上进行标注。
  2、每个选房人应在2分钟之内选定房号,三次叫号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依次进行下一序号选房人选房。
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对选房过程进行全程公证。选房结果现场进行楼盘公示。

  六、后续手续办理(3月22日开始)

  1、已选房申请人务必于5月22日前,凭《准购证》等有关证件和经适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约定条款应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2、经适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购房合同签订30日内,将经适房销售情况报住建部门,并办理签约备案手续。

  七、注意事项

  以下情形,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适房:
  1、申请家庭不服从组织安排,扰乱分配现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申请人放弃现场所抓选房顺序号的、选房后放弃的;
  3、住建部门再次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前后两次通知后没到的;
  4、已选定房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的。
                                    
  咨询电话:6067219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5 年3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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