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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物价局关于聘请制定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办公室

2015-11-20 10:44:17来源 诸城市物价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有关政策,促进节约能源,诸城市物价局将于近期组织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会有关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确定为17名。其中:消费者7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5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每家新闻媒体记者1名。
 
  二、听证会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如报名人数不足,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人大代表由市人大机关推荐、政协委员由市政协机关推荐;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参加人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旁听人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新闻媒体记者由新闻单位推荐。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5、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会议;
  6、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法
 
  1、电话报名:6320611,15963626510,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
  2、网上报名:请将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常住区域、联系手机等发送至zcjgtk@163.com。
  3、现场报名:诸城市府前街59号鑫湖机关办公楼五楼,诸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2月5日。
  特此公告。
 
 
 
 
诸城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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