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自2011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五届“明德•和融” 中国画作品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被各方赞誉的文化品牌。为进一步弘扬诸城传统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中国画学会与诸城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明德•和融—2016中国画作品展》开始面向社会征稿,通知如下:
一、 展览名称
“明德•和融”—2016中国画作品展
二、 展览时间、地点
地点:山东省诸城市
时间:2016年9月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画学会、诸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诸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郭怡孮
副 主 任:孙 克
委 员:(按年龄排序)
张道兴 李宝林 孙 克 刘国辉 杜滋龄 詹庚西
薛永年 杨力舟 谢志高 尼玛泽仁 程大利 邓福星
李乃宙 程振国 张复兴 龙 瑞 王玉山 田黎明
杜 军 卢禹舜 唐 辉 张桐瑀 杨惠东 刘 中
四、 展览作品数量:100件
五、 评选
1. 本届展览由中国画学会邀请权威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共评选参展作品100件,并颁发证书。
2. 本届展览作品原则经作者同意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后)1万元/幅。
六、 作品要求
1. 参展作品题材不限,尺寸不小于四尺整纸。展览征集作品评选办法:作者递交作品彩照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参评作品必须为个人真实创作,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画学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2. 初评投稿办法:作者将作品彩色照片1-2张(12寸)寄至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并请在作品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芯尺寸(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初评照片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3. 初评征集作品截稿时间:2016年7月26日,请于该日期前寄达组委会办公室。
4. 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中国画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复评公告,作者可自行前往查阅结果,入选作者需填写《复评作品登记表》(在中国画学会网站下载文件后打印、填写),将该表与参选作品一同于2016年8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寄或直接送达组委会。
5. 所有参加复评作品不得带框、背板,复评入选后将由组委会统一装框。
6. 组委会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京龙大厦706室中国画学会。邮编:100026 收件人:何萍
咨询电话:010-65097095/65097098 (上午9:00--下午5:00)
中国画学会网站:www.zghxh.org
微信号:CPI_zghxh
七、 画册出版
展览画册收入所有参展作品,每位作者可获赠画册一本。
八、 退件
所有未通过复评及未收藏的作品将退还作者。
九、 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展览组委会将在中国画学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
七、 画册出版
展览画册收入所有参展作品,每位作者可获赠画册一本。
八、 退件
所有未通过复评及未收藏的作品将退还作者。
九、 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展览组委会将在中国画学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
“明德•和融”—2016中国画作品展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