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诸城APP
诸城信息港——传播时尚信息 关注百姓生活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繁体中文

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及再生资源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9-12 14:44:32来源 诸城信息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及再生资源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诸城市贾悦镇悦东新材料产业园安武路东侧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76192.00平方米,主要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加工车间40000.00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生产车间10000.00平方米,废钢深加工车间20000.00平方米,办公楼3096.00平方米,员工宿舍及餐厅3096.00平方米。购置日本进口纤维水泥挤出外墙板生产线、日本进口纵横双端铣连线、全自动外墙板水性漆涂装线、干拌砂浆混配料系统、德国进口强力混合机、一体化保温复合线、纤维水泥屋面瓦生产线、湿拌砂浆线、全自动输料小车、全自动立模线、中央除尘设备、钢结构加工设备、美国进口全自动废钢深加工破碎线、抓钢机等设备100余台套。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和深加工70万吨再生资源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山东舜河水务有限公司舜河污水厂接收标准,由罐车运至山东舜河水务有限公司舜河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潍河。
 
  2、废气
  项目水泥、粉煤灰、石灰、石膏、珍珠岩、硅砂等原料存储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炼、捏合、砂光、锁扣;混合等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钢破碎粉尘经双级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和晾干废气经“水膜除尘+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涂料烘干废气经“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配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由餐厅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由建筑物顶部烟囱排放。
  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达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第2号修改单要求,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和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五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和表3中标准要求,油烟排放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钢结构加工设备、破碎机、混合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一般在70-100dB(A),通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区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项目挤出外墙板、屋面瓦和立模加气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重新使用,钢结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焊渣、金属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涂料桶、漆渣、废机油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原则,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在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有效治理措施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公众亦可通过电话、书信、来函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调查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晓峰
  电    话:13401008927
  邮    箱:zxf1986-2008@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希努尔社区赵古庄东村央赣路9号
 
 
 
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2日





关键词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881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