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15日讯(通讯员 周显江)无证驾车、酒后驾驶,而且开的还是报废车!7月9日,诸城一名男子做出如此举动,结果三错并罚,被诸城警方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
7月14日下午4时30分许,诸城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329省道诸城市贾悦镇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发现一辆白色奥峰低速货车行驶过来。就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了阵阵酒味,明显存在酒驾嫌疑。果不其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了半天,一会说忘带了、一会说弄丢了,最后竟一样证件也拿不出来。
民警询问了解到,该驾驶员王某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且驾驶的这辆低速货车系报废车辆,车牌已经被车管所公告作废、车身晃动严重、驾驶室车门无法正常关闭、手刹失灵、保险早已过期。
驾驶员王某称,当日中午喝了酒,下午老板打电话安排其开车拉树枝。王某觉得开车走偏僻道路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抱着侥幸心理,便驾驶报废车上路了,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面对王某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报废货车依法扣留,并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500元的合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