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诸城一男子为替朋友出头竟雇佣几名青年凌晨打砸他人后窗玻璃,不料东窗事发,被当地派出所及时查获,四人均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诸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3月26日凌晨3点30分左右,诸城市公安局桃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的后窗户突然被人砸碎,请求民警及时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王德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了事发现场。经询问报警人得知,当晚报警人一家人正在睡熟,突然间被一声刺耳的玻璃破碎声惊醒,随后又陆续听到了玻璃破碎和石块落地的声音。报警人连忙跑出去进行查看,但嫌疑人早已迅速逃窜,不见踪影,报警人遂拨打了报警电话。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了解,民警在报警人房后不远处找到了一部酷派牌智能手机。经过对该手机调查,民警发现该手机为皇华镇王某所有,王某系某高中在读学生。一个在校学生的手机怎么会在案发现场呢?考虑到其中有牵连后,民警立即到学校找到了正在上课的王某。经过简单询问后,王某说自己的手机早已丢失,为何会出现在桃林镇,自己也说不清楚。随后,民警又反复的问询了王某最近的去处和联系人后,王某多处回答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情形,后在民警的进一步问询下,王某如实的供述了自己伙同好友孙某和刘某趁夜砸碎他人后窗玻璃的违法事实。
案发当天,王某与孙某、刘某驾驶两辆摩托车外出玩耍,归来途中,王某接到了好友张某的电话,说让王某帮助自己教训下桃林镇某村的周某,并许诺事成后会给500元作为好处费。接到消息后,王某便伙同孙某和刘某连夜赶到了周某的住处,用扔石头砸玻璃的方式教训了周某。没想到在行动过程中,王某的手机不慎掉落在了案发现场。
掌握情况后,民警立即兵分多路,分别对孙某、张某等人进行了查控。4月11日,民警陆续将孙某、刘某和教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调查得知,张某在酒桌上知道了好友与周某存在矛盾关系,遂大包大揽表示找人替好友教训下周某,没想到,居然把自己给教训进了拘留所。
目前,张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诸城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八天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王某、孙某和刘某同样因寻衅滋事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