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推进我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全市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根据诸办发电[2017]14号要求,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本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16处镇街(园区)和144个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文书处理、文书立卷及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这次检查安排表和检查标准由档案局依据“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合格单位”等级制定,采取先由各镇街(园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检查标准自查整改,再由档案局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逐一到各单位对其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一次业务指导。通过检查,所属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镇街(园区)、部门和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身兼数职,造成档案人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一些镇街(园区)、部门和单位档案室条件达不到“九防”标准,档案安全保管问题较突出;三是材料收集不全,档案收集还普遍存在着重文书档案、轻业务档案,重纸质档案、轻特殊载体档案的现象,有的单位收发登记强调使用方便,不遵照新的文书档案整理新规则;四是档案编研利用不到位,不少单位未能及时更新全宗指南、机构沿革、大事记等编研材料及档案相关登记簿。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不仅掌握了全市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而且有效推进了个别档案管理落后部门的工作步伐,增强了各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和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