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诉人要本着对社会、对人民、对事业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行业作风建设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好人好事,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等等。
二、 投诉人反映问题要真实可靠,叙述要详细具体,语言要文明规范。提倡实名投诉。
三、 投诉人在反映问题的同时,要提供真实具体的联络方式,便于联系回复。
四、 对恶意编造事实真相,污蔑攻击社会或者他人的,要依法追究投诉人的法律责任。
五、 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由“行风在线”办公室受理,受理后将按照转办程序转交有关政府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其处理情况将分“处理中”、“已处理”两种类型及时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回复给投诉人。
六、 行风在线”办公室将本着为投诉人及其投诉事项保密的原则对投诉人及反映的内容不予公开。需要公开的,有关政策咨询、公益事业、意见建议等将在“诸城市行风在线”网页“投诉与回复”专栏中不定期刊登。
二00六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