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和保障标准》的规定,经个人申请、社区、镇街(园区)和住建、民政等主管部门审核,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天。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申报不实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067219。
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合格家庭名单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丁小玉 |
3707281962XXXX5824 |
诸城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