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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出新招对自备取用水单位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规范取用水

王秀国

2023-03-10 08:12:14来源

         为加强对诸城市自备取用地下水和地表水单位的监管,确保合法取水、节约用水、有序排水,近日,诸城市水利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该市水资源监管和社会信用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制定出台了《诸城市自备用水单位信用监管办法》,对该市自备取用地下水和地表水单位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开展信用监管,这是该市积极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的又一创新性举措。据了解,这是目前山东省内首个对自备取用水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的县(市)。

据悉,根据诸城市出台的《诸城市自备用水单位信用监管办法》,该市水利局和社会信用中心,围绕自备取用水领域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将对该市全部自备取用地下水和地表水单位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档案”。

在事前阶段,重点是建立自备用水信用承诺机制,全市取用水单位在办理取用水许可时,签订诸城市自备用水单位信用承诺书,围绕依法取用水、依法取排水等事项进行承诺,承诺书将通过当地信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承诺事项作为事中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事中阶段,重点围绕取水合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缴纳水资源税情况、单位取排水关系情况、节水情况、现场调查评价情况、取用水资源情况、异常水情情况等,建立自备用水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依据指标,对全部自备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并按照评价分数高低将取用水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

在事后监管阶段,将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的作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用水单位,实施差异化的信用监管。对评价为A级自备用水单位的,列为年度诸城市自备用水诚信单位,在下年度给予在法律法规规定内宽泛的取用水激励,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或上级督办外,日常监管实施“非请勿扰”。对评价为B级自备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将采取以主体自律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措施,合理降低日常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评价为C级自备用水单位,列入诸城市自备用水警示名单,通过开展信用反馈、教育、信用警示约谈等措施,加强日常用水监管。对评价为D级的自备用水单位的,列为诸城市自备用水严重失信单位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同步归集至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和惩戒措施。

    诸城市通过对自备取用水单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了该市自备取用水单位监管从“撒网式监管”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的嬗变,精准化、靶向性、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了该市自备取用水领域的行政监管效能,为各地各领域创新运用信用理念,解决类似监管问题提供了崭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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