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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通知

办公室

2015-01-22 08:07:43来源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了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评审。该项目由山东省残联督导,诸城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导,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具体承担。共承接“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20名和山东省实施的“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40名。目前在训儿童34名,训练效果明显。

  孤独症与智障儿童需要长期康复训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审批合格后,免除患儿的一切训练费用。

  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2.持有残疾人证。3.年龄为0-6岁(含6周岁);4.资助对象为村镇证明其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或贫困家庭(双胞胎患儿、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的);5.家庭成员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或训练指导。

  省内凡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参加康复救助训练,以提高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减轻家庭负担,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详情请咨询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儿童心理科,电话:0536-6569160,联系人:贺玉霜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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