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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诸城汽车厂工艺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次公示

办公室

2015-07-15 16:41:43来源 诸城信息港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62510万元在诸城市龙源街1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诸城汽车厂工艺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诸城汽车厂工艺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省诸城市龙源街1号
  4、项目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及投资:利用企业预留用地50739m2,总建筑面积38994m2,其中新建车身车间11600m2,RDC和工程车落厢车间12800m2,PDI车间2200m2,扩建装配车间5600㎡,综合站房1215㎡,分拣中心1619 m2;扩建检测落箱车间1560 m2,辅助车间2400 m2。
  项目新上车身机加工生产线、焊接生产线、装配生产线、检测生产线,水性漆涂装生产线等设备65台套替换现有车身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辆中高档车身的生产能力。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25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485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658.7万元。
  6、建设性质:技改
  7、法人代表:徐和谊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焊接烟尘G1
  焊装车间电焊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后排放,通过车身车间顶部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无组织排放的电焊烟尘可以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电泳烘干废气G2、密封胶烘干有机废气G4、闪干烘干废气G6、流平室废气G7、面漆烘干废气G8、调漆室废气G10、烘干废气、流平室废气、调漆室废气经风机引出后进入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直接燃烧处理,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去除效率为98%。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PVC底涂室废气G3
  PVC底部防护涂料采用空气喷胶枪喷涂方式,在喷涂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对喷塑过程中产生的喷塑粉尘进行收集回用,处理效率达99.9%,通过高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面漆喷涂废气G5
  面漆材料采用水性色漆+溶剂型清漆。面漆喷涂工序在文丘里式喷漆室进行,喷漆废气主要含有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废气中的漆雾经文丘里式喷漆室水旋器处理后,漆雾去除率可达98%,处理后的废气由50m高空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补漆废气G9
  项目补漆工序在点修室进行,补漆采用面漆,用量约为面漆用量的0.1%,产生的漆雾经过滤棉吸附后,有机污染物去除率90%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空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除油废水、脱脂废液、脱脂废水、硅烷废液、硅烷冲洗废水、电泳废液、电泳冲洗废水、喷漆废水、电泳漆打磨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
  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及诸城市舜河污水处理厂进口要求。污水处理站目前运行正常。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诸城市舜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1级A标准后排入潍河。
  
  3、固废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声源为生产车间的行车、空压机、风机、泵、机床等,噪声级在85~105dB之间。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如基础减振、柔性接口、隔音房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选址位于诸城市龙源街1号,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实现了废气、固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后,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场界噪声达标。
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施,污染物有效处理的情况下,该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只要坚持“三同时”,贯彻好“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综合防治对策的前提下是可以接受的,通过对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综合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与选址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5.7.14---2015.7.24。
 
  建设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总
  联系电话:13963607210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姗姗
  地  址:潍坊市胜利东街4799号
  邮  编:261041    电话: 8529136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公众亦可通过电话、书信进行意见表述。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15.7.14---2015.7.2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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