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我市“三区一城”和文化名市建设,营造“见人见物见生活”“非遗让生活更美好”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诸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诸城市非遗保护中心研究决定,在全国第13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组织举办第三届“我眼中的非遗—诸城老膏药”征文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诸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诸城信息港
承办:诸城市文化馆、诸城市非遗保护中心、
协办:诸城市延寿堂大药房
二、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面向社会征集,我市所有地方文化研究者及传统文化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鼓励周边县市区传统文化爱好者参与征文。
三、征文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四、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以弘扬传统文化为主要依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内容凸显本地区非遗保护的成果。
2.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故事、纪实散文、民谣民歌、杂文均可。
3.参赛作品要求题目自拟,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正能量,字数不限。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若经审查为抄袭剽窃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和评审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及奖品。
征文结束,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杯。所有获奖作品汇编成册,结集出版。颁奖时间为2018年山东省第三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启动日。
六、投稿方式
征文活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投稿联系电话:0536—6212139,作品发送邮箱:zcwhg6212139@163.com,联系人:张凡惠、李钰婕。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文化站、市属各重点园区文化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发动全市传统文化爱好者积极参与,组织好征文投稿,把这次征文活动作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重要载体,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以活动举办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激发人们群众传承弘扬非遗项目的积极性。市文广新局微信公众号,非遗中心公众号、诸城信息港等媒体随时报道活动相关情况,扩大影响力。
(3)严格标准、讲求质量。全市作家和传统文化爱好者要切实提高参赛作品质量,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努力创作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弘扬发展。
诸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