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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高档仿古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

2018-09-16 09:28:37来源 诸城信息港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档仿古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池令波    项目联系人:张总

       行业类别:C307 陶瓷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实施产品及技术升级,由生产抛光渗花砖改产高档仿古砖,系在企业原有600×600普通渗花砖生产线基础上,增加窑炉长度至336m,宽度至3m;新建1座2000m2半成品原料预加工单元;新增3D激光打印机、连续型节能球磨机、雾化塔及脱硫、脱销、除尘等生产设备9台(套),项目技改完成后的生产规模为年产200t陶瓷用熔块、910万m2高档仿古砖。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诸城市龙都街道西吕标工业园区。

       建设时限:该项目建设期计划为7个月。计划于2019年03月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

       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环节主要是制粉干燥废气、压制成型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烧成废气及打磨废气。

  1)制粉干燥废气

       喷雾干燥塔排放出来的废气中包含有煤粉燃烧产生的废气及陶瓷原料在喷雾塔进行干燥后产生的废气,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蒸汽、粉尘,喷雾干燥塔利用煤粉燃烧后产生的热风(首先进行脱硝,采用SNCR脱硝系统)与喷成雾状的原料浆逆向对流,烘除水分,经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99%以上,脱硫效率98%以上,协同脱硝效率80%以上。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关于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 压制成型废气

       压制成型过程中由于压机冲力很大,容易产生粉尘,在压机容易产生粉尘的上方设置密闭吸尘罩,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 烧成干燥废气

       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烧煤气产生的废气,煤气站产生的煤气进入辊道窑燃烧,烧成废气余热用于干燥砖胚后经与制粉干燥废气一起经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处理后经24m高烟囱排放,脱硫效率98%,除尘效率99.99%,协同脱硝效率80%。

       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及《关于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内无组织粉尘、料场及煤场无组织粉尘、煤气发生炉臭气。

       生产车间内无组织粉尘:类比同类项目企业的监测数据,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在2.87mg/m3至4.01mg/m3之间。

       料场及煤场无组织粉尘:本项目煤炭储存在封闭的煤棚内,原料储存在封闭的料场内,并且采用分仓室内贮存,不受风向、风速等因素影响,安装自动旋转喷雾装置,喷头数量保证覆盖整个原料场地;原料卸载采用移动洒水装置对卸车扬尘进行洒水抑尘。本项目原料具有一定粒度,一般情况不易起尘。

       煤气发生炉臭气:煤气发生炉在生产过程中,焦油、酚水中的挥发成分和夹带的硫化氢挥发会产生一定的恶臭,属于无组织排放,浓度较低,其渗漏点主要为投料口、探火孔、阀门、风机、泵、焦油池、酚水池等。煤气无组织泄漏量按0.3‰计算,H2S的泄漏量为0.039t/a。为减轻臭气影响,在阀门、法兰、风机等的接口处加强安装精度,加装优质防渗垫;投料口采用两级密封;探火口采用高压蒸汽探封;酚水池和焦油池采用全密封且设置活动式水封操作孔;输送焦油、酚水泵采用隔膜泵,焦油每天定期清理。

       2、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厂内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球磨废水、干燥喷雾塔除尘废水、磨边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有煤气发生炉产生的含酚废水、间冷水排水、软水设备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

       ① 酚废水:酚水为煤气冷却时冷凝下来的水和酚的混合物,根据同类行业的经验数据及厂方提供的数据,每气化一吨原煤约产酚水80L,本项目煤气发生炉用煤量为9000t/a,酚水年产生量约为720m3/a,主要的污染物为酚和氰化物,浓度较高,有一定的毒性。定期抽出,用于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制水煤浆,不外排。

       ②煤气间冷水排水:煤气发生炉出来的煤气在二级电除焦前用水冷却,为间接冷却水,水质比较洁净但温度较高,这部分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有部分挥发损耗水(3.6m3/d),为了防止循环水的盐分浓度过高,有少量循环冷却水定期抽出,约4.32m3/d,用于制水煤浆,不外排。

       ③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用量为15m3/d,废水产生量为13.5m3/d,设备及地面冲洗水污染物以SS为主,沉淀后用于料场抑尘。

       ④软水制备排水:煤气站设软化水装置,为煤气冷却及气化剂提供软化水。软化水装置浓水产生量为1.04t/d,属清净下水,评价要求软化废水用于原料场地及煤场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根据企业统计资料,本项目厂区有员工40人,生活用水量为2.0m3/d,废水排放系数按0.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1.6m3/d,4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工设备,参考有关资料及所用设备的技术指标确定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的源强。工程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球磨机、空压机、鼓风机、泵类、输送带、磨边线等噪声,均属高噪声的设备,有固体撞击声,有气流噪声,其声源值在80-100dB(A)之间。

       特别是破碎车间、球磨车间噪声,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100dB以上。受直接影响的是工人,如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可损伤听力,在长期噪声环境下工作和生活,耳聋发病率的统计结果:80dB(A)以下工作40年不致耳聋,80dB(A)以上,每增5 dB(A)噪声性发病率增加约10%。该项目的噪声源均位于室内,对车间内的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听力危害,经过厂房的屏蔽,室外噪声强度可以大大降低,该厂区面积相对较大,厂区有围墙与外界相隔,噪声经过空气吸收、绿化带吸收、厂房屏蔽和围墙的隔音以后,项目各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夜间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生产废品(破碎、废弃的内墙砖)、除铁废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焦油、焦油渣、轻油、炉渣、烟尘脱硫石膏,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手套废布,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离子树脂、含酚污泥、废油墨桶,职工生活垃圾。

       除铁废渣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过筛除铁工序,收集后可以外卖作炼铁厂原料;生产废品(破碎、废弃的墙地砖)收集后可以回用作原料基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可以回用作原料基料;废砖坯收集后可以回用做原料基料;煤焦油、轻油、焦油渣、废抹布、废手套、废离子树脂、含酚污泥、废油墨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煤气发生炉产生炉渣量全部外卖做建材原料;沉淀池底泥收集后经脱水处理用作原料基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有煤气、酚水以及煤焦油等,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通过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风险因素分析可知,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为煤气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制粉干燥废气:煤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物料吸附后,同制粉废气一起经过布袋除尘+旋风除尘器+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压制成型废气:在压机容易产生粉尘的上方设置吸尘罩,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烧成干燥废气:煤气站产生的煤气进入辊道窑燃烧,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在余热利用后(用于胚砖的干燥),进入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最后通过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酚废水全部用于制造现有车间水煤浆,不外排;少量间冷水定期抽出,用于制水煤浆,不外排;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过滤沉淀后用于料场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的噪声源均位于室内,对车间内的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听力危害,经过厂房的屏蔽,室外噪声强度可以大大降低,该厂区面积相对较大,厂区有围墙与外界相隔,噪声经过空气吸收、绿化带吸收、厂房屏蔽和围墙的隔音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除铁废渣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过筛除铁工序,收集后可以外卖作炼铁厂原料;生产废品(破碎、废弃的墙地砖)收集后可以回用作原料基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可以回用作原料基料;废砖坯收集后可以回用做原料基料;煤焦油、轻油、焦油渣、废抹布、废手套、废离子树脂、含酚污泥、废油墨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煤气发生炉产生炉渣量全部外卖做建材原料;沉淀池底泥收集后经脱水处理用作原料基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卫生填埋。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限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5日。

       建设单位: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906460017

       环评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536-8529136

 

  6.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诸城市紫阳陶瓷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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