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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减震降噪复合弹性体生产项目第二次公告

2018-10-10 10:56:19来源 诸城信息港

  公示单位: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10.10
  项目进展:建设单位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高端减震降噪复合弹性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郑召伟    项目联系人:董夕龙
  建设规模:年生产空气弹簧等高端减震器及弹性减震单元300万件(套)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2913橡胶零件制造
  建设地点:诸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密州东路与纵四路交叉口),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2.1。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20亩,在现有厂区预留发展用地内建设生产厂房及中试车间,检测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安装组装线、焊接线、检测线等生产线12条,购置激光切割机、自动焊接机器人、疲劳试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空气弹簧等高端减震器及弹性减震单元300万件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空气弹簧车间硫化废气G1-1、调漆废气G2-3、喷漆废气G2-4、电烘干废气G2-5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内集气管道排至拟新建的一套“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异味控制”处理系统处理,排气筒风机风量50000m3/h,废气处理系统净化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H=15m,=1.2m)高空排放。排气筒P1排放的废气中,漆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有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
  (2)悬架制造车间焊接烟尘产生量2.1t/a,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95%,收集后的废气经风机(风量5000m3/h)引至焊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车间顶部1根15m排气筒P2(H=15m,=0.2m)高空排放。排气筒P2排放的废气中,焊接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
  (3)悬架、推力杆生产过程中均为抛丸粉尘产生,抛丸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95%,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风量5000m3/h)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9%)后,经车间顶部1根15m排气筒P3(H=15m,=0.2m)高空排放。排气筒P3排放的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
  (4)推力杆生产过程中的喷塑粉工序,塑粉附着率85%,其余15%以粉尘形式存在。喷塑台装有专门除尘吸尘装置,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自动吸附喷塑粉尘每三十秒自动将吸附在上面的粉尘弹到喷塑台槽内,槽内的粉尘定期进行收集循环利用,自带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在排气筒进口处安装布袋收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车间顶部1根15m高排气筒P4高空排放。排气筒P4排放的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
  (5)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632-2011)中表6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诸城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潍河,本项目最终排入潍河的COD总量为0.14t/a、氨氮总量为0.014 t/a,该总量已经分配至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不需要重新申请总量指标。
  3、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中的裁拼及裁边下脚料产生量约2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切割下脚料产生量1.5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危险废物中的漆渣产生量约6.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该部分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危险特性“T、I”。该部分漆渣收集后暂存至厂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后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漆桶产生量约1t/a,废物类别“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2-12 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危险特性“T、I”。该部分废桶收集后暂存至厂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后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拟建项目投产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抛丸机、焊机、切割机、各类风机等,噪声级在70~100dB之间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同时对主要产噪音设备做减震处理,车间安装了隔声窗,风机配套了隔声罩。根据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数据,项目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值在昼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排气筒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预测因子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以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设不降低环境敏感区的功能类别,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企业通过加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项目建设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是可行的。
  2、地表水
  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和诸城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最终排放对潍河水质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从地表水环境影响角度看是可行的。
  3、地下水
  拟建项目一般固废可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危险废物均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并可以做到及时有效地运走。厂区固废临时堆放处、危废暂存库做好防雨、防渗处理等就可基本解决固废污染当地地下水问题,项目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基本完善。项目在落实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危废暂存库等场所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
  4、声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评价敏感点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要求。总体来看,本项目的选址、设备选型、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合理有效,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省环保政策,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三废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拟建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有关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夕龙   电话:15006464319
  评价单位: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99号
  联 系 人:徐宣伟    0536-8588830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您认真如实回答调查问卷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公众亦可通过电话、书信、来函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调查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
 
 
 
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章)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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