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诸城APP
诸城信息港——传播时尚信息 关注百姓生活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繁体中文

四个月前酒驾被罚款 屡教不改又被拘

周显江

2016-08-24 11:09:00来源

ecf76e278884007063f8769794ad4dd6.jpg

 

 

 

本网8月24日讯    8月23日下午,诸城市密州街道的王某因无摩托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诸城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四百元的处罚。

 

         王某于2006年领取了D证,但由于没有按期审验被注销,属于无证状态。2016年4月12日中午,他和朋友在诸城市密州街道某饭店里吃饭时喝了二两多白酒后,驾驶无牌的三轮摩托车沿诸城市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下午16时10分左右,行至人民路与东关大街路口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住并被带回中队,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一千四百元的处罚。时隔四个月后,8月16日下午,王某自己在家喝了白酒后,又驾驶自己无牌的三轮摩托车外出办事,当其行至诸城市密州街道大洼子村附近路段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一闻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经酒精检测为56mg/100ml,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王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后,不思悔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不仅被罚款而且还被行政拘留五日,现在该醒悟了吧!




关键词 >>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397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诚聘英才 免责声明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5 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26号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2015127号-7 | 电子公告许可:电信业务审批[2008]字第262号函
投稿信箱:webmaster@zcinfo.net   总机:0536-6017778    新闻、业务热线:0536-2165588   法律顾问:山东东武律师事务所 刘清波、秦丽律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