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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与电动车在文化路发生事故,私了后又被讹

李晨日

2016-06-24 09:12:26来源 诸城信息港

       本网讯 6月20日22时许,诸城市文化路南湖花园小区附近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 故,双方协商后,电动车驾驶员收了轿车司机赔偿金后又嫌钱少继续索要赔偿,并坐在轿车车头前不起来,轿车驾驶员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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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后,诸城市公安局兴华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现场轿车女司机 和电动车男司机为事故赔偿问题争论不休。据轿车女司机说,当时其在南湖小区对面一饭店刚吃完饭,随后驾车准备自西往东调头,在调头的过程中有一辆电动车自东往西行驶被其不小心撞倒了,女司机马上停车并上前询问,电动车男驾驶员胳膊和腿被地面擦伤。事故发生后女司机驾车拉着电动车男驾驶员去往医院治疗,在途中,双方经过协商,电动车男驾驶员接受了轿车女司机1000元钱私了的建议。然而,当女司机和电动车男驾驶员又返回到事故现场的时候,电动车男驾驶员又嫌对方赔偿的钱少,便坐在轿车车头的地上要求女司机再支付1000元赔偿,否则 就不走了,女司机认为对方耍赖遂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了相关情况后通知交警前往现场进行处理。电动车男驾驶员见到民警到来后,很快又改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轿车女司机赔偿电动车男驾驶员1000元医疗费,双方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民警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很多驾驶员选择双方协商“私了”,但经常会出现一方 “耍赖”、“狮子大开口”等情况,为避免纠纷,民警建议各位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马上报警,民警将依据快速处理流程短时间内进行处理。即便“私了”,也应在达成一致后 ,立下字据和相关证据材料,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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