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29日,诸城交警大队五中队在执勤期间查处一辆违规载人的农用三轮车,车厢内装载了2名乘客,十分危险。违法驾驶员被民警教育和处罚,车上乘客被分流,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以及时消除。
本网讯 12月29日上午10时5分,诸城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平日路诸城市桃林镇路段执勤,一辆橙色五征农用三轮车引起了民警注意,只见该车后车厢坐着两个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非常危险,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潘某,系胶南市海青镇人,为省事省钱便用农用三轮车拉着其同村两人到桃林镇张家庄村加工花生油。
执勤民警向潘某讲解低速车非法载人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并介绍了相关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向乘车人员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潘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写下保证书,表示下不为例,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民警协助潘某对乘车人员进行了就地转运,及时消除使用低速车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潘某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忽视,三轮车驾驶员几乎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不但事故受害方很难理赔,乘客受到伤害时同样很难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希望三轮车驾驶员能够意识到遵守交规的重要性,不要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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