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诸城市残联自2008年以来开展了“阳光项目”品牌,为残疾未成年人提供思想教育、助学和康复训练,是我市颇具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开办“阳光”教育 选树“阳光”典型
市残联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推出“相伴国学经典,传承中华文明”国学教育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以学习“三字经”“弟子规”为主,随着活动的开展,残疾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文化意识明显提高。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国学演讲、亲子共读活动必不可少。另外,为进一步加强残疾学生“阳光信念”,市残联积极与特殊教育学校加强沟通,从2018年9月开始,对在校学生进行主题“阳光典型”学习,加大对残疾孩子优秀典型事迹的宣传推介力度,让残疾学生心中有信仰、生活有动力,此活动得到了市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开展“阳光”助学 实行“阳光”救助
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自2004年起,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每年市委、市政府都会在教育经费中再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管理。我市特殊教育学校于2018年8月完成搬迁,9月3日正式开课,新校区共设有10个班级,105名学生。市残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残疾学生助学政策。2018年我市共救助残疾学生307人,救助金额62万余元,救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人子女203人,共计6万余元。
实施“阳光”康复 培养“阳光”未成年
“阳光康复”项目,是市残联为残疾孩子设计的康复训练计划,主要通过心理引导、辅助器具、训练指导等方式恢复残疾孩子生理和心理健康。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残疾孩子康复的救助力度,共累计救助儿童实施免费康复训练764人次,基本实现救助全覆盖。对0-9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2018年共救助145名听力、肢体、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自2018年10月1日后救助年龄扩大到法定年龄段,我市现已及时组织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208名儿童进行实名登记。
“阳光遍地,温暖人间”,我市“阳光项目”的开展和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扶残助残氛围。通过多方宣传,社会各界对残疾孩子这一特殊群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让未成年残疾人亲身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让他们心中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