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多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和指导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1年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科室负责人及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任成员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市卫生局制定了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精神卫生作为全市卫生工作的重点纳入规划和工作考核。精神卫生中心及各相关医疗机构,制订了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精神卫生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