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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诸城市法制局、诸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风在线

2006-09-09 07:45:55来源 行风在线办公室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广电局联合举办的行风在线节目,每周一、三、五7:30—8:00播出,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在直播间和听众交流,每周日早上7:30—8:00播出行风在线回音壁。播出同时,在诸城信息港网络直播。节目热线电话6566998、6568998。

诸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月4日,诸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厚江来到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直播间,与主持人在线交流了城管部门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回答了听众朋友提出的新开营业门头需如何办手续、在城区饲养畜禽的有关规定、门头店面玻璃上不准贴字、垃圾车流下污水、横一路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共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5个。下线后,王厚江带领城管局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与“行风在线”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一起冒雨来到潍徐路污水管道清淤现场。城市排水、排污管道清淤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市政工程之一,在城管局和施工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汛期以前市区主干道的清淤工作已结束,近期又对次干道展开清淤。王厚江实地检查了该工程的进展情况,并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还安排有关科室对直播时听众提出的未来得及解答的交通小区前的路坑坑洼洼、新建城区的盲道被占、在市中心广场不准组织经营性活动等7个问题,对短时间内能解决的,责成有关科室、中队尽快予以解决,对因职责和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也对听众作了耐心解释。他表示,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下步,城管部门将以“行风在线”节目为平台,进一步增进与广大市民的交流与沟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精细管理、热情服务,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创建“两城一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诸城市法制局


  9月6日,诸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牟林锋来到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直播间,与主持人在线交流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及行政复议方面的有关知识,回答了听众朋友提出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等法律问题,共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3个。
  对于昌城镇的王女士提出的,她已领取宅基地准建证,但在该宅基地上别人已建起了猪圈,镇土地管理所以该宅基地存在纠纷为由迟迟不给发准建证,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牟局长对此作了认真解释: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携带有关材料到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通过行政复议这条法律救济途径解决问题。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她买了合同工后,在城里没有房子,后来户口改革她的户口迁回了原居住地,但村里不分给土地,怎么办?牟局长解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对村里的事务有自主决定权,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有其法律程序。应先找村里按程序解决,对解决不满意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解决。
  牟局长还结合听众朋友的提问,重点讲解了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具体内容,对老百姓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期限、方式、处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使行政复议这种最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为群众所了解和掌握;通过线上交流、解答咨询等方式,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了解了群众最迫切的法律需求,对于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和复议监督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牟局长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下步,法制局将以“行风在线”节目为平台,进一步增进与广大市民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诸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9月8日,诸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孟向明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与主持人交流了人民防空的主要任务、防空地下室建设、警报信号规定、人防法律责任等22个问题,重点介绍了:一是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定。凡在该市城市规划区及开发区内所有新建民用建筑(指住房、旅馆、招待所、商店、学校、教学楼、娱乐场馆、候车室和各类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非生产性建筑)都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二是人防收费标准。1、人防工程建设费:凡在该市规划区内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10元;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30元缴纳人防工程建设费。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该市规划区内按国家规定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按(建筑物地上首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向人防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其他新建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建筑物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三是人防法律责任。对违反人防法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本周上线部门:9月11日,诸城市国土资源局;9月13日,诸城市文化局;9月15日,诸城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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