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在线”,时刻关注百姓心声。上周,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人口和计生局上线。
11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葛淑彬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5个,线下解答问题5个。
1、货运上岗证在外地区办理的,在诸城检查到了说不管用,这合理吗?
线上答复:上岗证实际上就是从业资格证。你说的情况不是不管用,这要看你是否已到潍坊运管机构办理了转档备案手续。如潍坊运管机构为你办理了转档备案手续,潍坊市各地运管机构就一定会承认你的从业资格证。
2、我是五莲人,想在诸城开出租,为什么运管所不给办服务监督卡?
线上答复:所谓服务监督卡,实际上也是一种上岗证,打算从事出租业的驾驶员同志,除了拥有驾驶证、交通运输部统一的从业资格证以外,还要根据运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服务监督卡,要办理此卡,就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营业地常住户口;二是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三是无社会治安违法记录;四是仪容仪表端庄、得体;五是相关文化知识面试合格。
11月17日,市司法局局长柳永忠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3个,线下解答问题4个。
1、赡养纠纷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儿女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但现在已有3个月未支付。问该怎么办?
线上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间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据此,该两位老人可以判决书为依据在规定期间内向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去年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已经法院判决,但一直未执行。该怎么办?
线下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间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据此,若对方当事人拒绝自动履行义务,你可以判决书为依据在规定期间内向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9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刘金明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9个,线下解答问题4个。
1、放环后,乡镇计生办给入了节育手术保险,听说是国家给投的保?到底是怎么回事?
线上答复: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是指群众落实了放环、取环、流引产、节扎、皮埋等计划生育手术后,市财政为其投保45元的节育手术保险。保险期限为五年。也就是说五年内因该次手术导致的后遗症、并发症,给予最高10万元的理赔。这是国家鼓励群众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实行利益导向政策的新举措,不用个人出钱,投保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对象只有姐妹二人,我现住岳母家,已生育有一个男孩,对象是农业户口,我是城镇户口,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批二胎?
线下答复: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从你这种情况看,你属于城镇居民,而且户口也未迁到女方,因此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