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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电公司、市物价局

赵忠诚

2012-03-14 13:58:48来源 行风在线办公室

  “行风在线”,时刻关注百姓心声。上周,市供电公司和市物价局上线。

  市供电公司 3月7日上线,经理韩金军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9个,线下答复问题4个,现场处理问题1个。

  1、在开发区租赁厂房,用电是否可以执行峰谷电价?

  线上答复: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配电、变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根据产权分界点的划分,租赁户用电应由产权所有者即房东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可与房东协商,装一块能够计量峰谷电量的电子表,让房东按照每户用的峰谷量收取电费。

  2、家中的用电线路坏了,供电所修理的时候收取了10元钱的维修费,是否合理?

  线下答复:收取10元钱的维修费是合理的。根据省和潍坊市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产权属于客户所有的设备维修,如果客户委托供电部门进行,就属于有偿服务范围,收费按物价局核定的价格进行。不属于客户产权的设备,不在有偿服务的范围,由供电部门按照产权分界点进行管理。

  3、西郊教师公寓每户每月摊电损耗13度左右,合理吗?

  现场处理:市“行风在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供电公司、住建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寓配电设施属业主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供电公司和物业公司电价政策执行正确。但是,由于该公寓线路老化,损耗大致为用电量的4%,用电损耗公摊到户,致使用户公摊过多。市“行风在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供电、住建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线路维护管理,加强物业监管,尽量减少分摊量,并进行公示,接受业户监督。

  市物价局 3月9日上线,局长孔繁欣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7个,线下答复问题1个,现场处理问题3个。

  1、车库和车位应不应该收物业管理费?

  线上答复: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车库可以按照房产证产权面积计收物业费。租赁地上车位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缴纳租赁费。

  2、有的超市采用低标商品价格的方式招徕顾客,然后高价结算,这样对吗?

  线上答复:这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要进行查处。3月份是全省物价系统“明码标价宣传月”,物价局将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推进价格诚信”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严厉打击价格欺诈。

  3、投诉:密州街道龙王庙子居水电收费高出政府定价。

  现场处理: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密州街道龙王庙子居委会向百花六号楼住户代收水费2.20元/方、电0.70元/度,超出政府规定价格,物价检查人员制止其乱收费行为,并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水价1.95元/方、电价0.5469元/度的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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