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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

王琴

2012-06-14 11:09:29来源 行风在线办公室

  “行风在线”,时刻关注百姓心声。上周,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上线。

  市交通局  6月4日上线,局长吴森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9个,线下答复问题4个。

  1、2吨以下的货车需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线上答复:2011年山东省交通厅颁布的《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鲁交运[2011]39号)规定:有三种情况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区域内从事货物运输活动的;(二)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吨的自有货运汽车为本企业生产流通服务的;(三)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吨的自有货运汽车运送自有货物的。凡符合上述三条规定的,可以不办理营运手续,除此以外,其它车辆只要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就必须办理营运手续。

  2、残疾人持残疾证乘车享受半价,对个人承包车辆是否适用?

  线上答复:根据《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盲人、下肢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轮渡等市内交通工具。如果个人承包车辆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经营同样适用。

  3、交警审车合格,二级维护灯光不合格是怎么回事?

  线上答复:按上级规定,交警部门对所有机动车每年进行一次年审。交通部门是对客车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超过4个月,道路普通货运车辆等其他道路运输车辆不超过5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测和维护。车辆灯光部件属易坏易耗品,容易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所以会存在车辆灯光交警年审合格而交通部门二级维护不合格现象。

  市工商局  6月6日上线,局长陈瑞田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8个。

  1、卖化肥未进行台账登记,工商所为什么要处罚?

  线上答复:进货查验是农资经营业户的义务,既是对自己经营风险的保障,也是为了保护购买化肥的农民的利益。工商所进行处罚是依据200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作出的。这个办法明确规定:农资经营者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索要质量检验报告及销售凭证,建立进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年检为什么需要广告调查表?

  线上答复:开展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广告产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制定广告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为方便广告经营企业及时、准确填报经营状况,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年检的情况下,省工商局专门开发了一款统计软件,挂在企业网上年检程序上。凡是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设计、代理、发布的,在进行网上年检时,要先填写《广告经营情况调查表》,提交审核后,再进行网上年检。

  3、个人可以收售粮食吗?

   线上答复: 国家对粮食收购实行收购许可管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规定,只有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才能从事粮食收购。根据《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要有一定的资金、必要的仓储设备、粮食化验设备和技术人员。个人可以办个粮食收购经纪人,再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可以先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领取营业执照,然后与有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并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粮食企业签订经纪合同。按照合同,给用粮单位和售粮户提供粮食供求信息,或者替用粮单位收购粮食。

  市财政局  6月8日上线,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滋芝(局长韩培武请假)来到“行风在线”直播间,线上解答问题6个,线下答复问题3个。

  1、公交车和出租车今年财政发放补贴吗?什么时候发?

  线上答复:上级财政部门于今年5月底刚下达2011年补贴标准:城市出租车1.102万元/辆、城市公交5.377万元/辆。待交通部门将底子报上来,财政部门统计汇总后就下发。

  2、今年为什么要搞税源普查,是否与今年的经济形势不好有关系?

  线上答复:经济形势与税源普查没有直接关系,财政部门每年都结合上级开展许多大大小小的检查,今年的税源普查改变过去调账调查为直接到企业检查的方式,企业只需要提供办公室,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而且今年的税源普查,不仅要查企业的税收和非税收入,而且要对企业的税收状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土地、融资和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统计。通过这项工作,拿到第一手资料,提报给市委、市政府。越是在企业运行形势不好的情况下,越应当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

  3、退伍军人什么年龄可以领到补助金?

  线上答复:凡年满60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将享受到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这项政策是国家刚刚出台的,民政部门正在进行审核,一旦将名单汇总报到财政部门后,财政部门就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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