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西郊学校每年都在开学伊始收一部分新生的择校费是不是属于乱收费?
教育局回复:诸城市西郊学校是1987年经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九龙河以西原建筑公司等22家企业联合筹资创办的一所职工子弟学校,学校固定资产投资及办学经费全部来源于办学单位的筹资,招生范围是联合筹资企业的职工子女。2004年3月,诸城市人民政府确认西郊学校为“民办公助”学校,诸城市教育局根据这一学校性质批准西郊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2005年5月潍坊市物价局下发了潍价费厅函[2005]13号文件批复,对西郊学校在校舍允许的情况下招收的部分非办学单位学生收取一定的教育培养费,文件规定为小学每生每年1800元,初中每生每年2600元。2006年5月潍坊市物价局再次以潍价费厅函[2006]8号文件进行了批复。西郊学校自2005年秋开始面向全市招收部分非办学单位学生,严格执行潍坊市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政策,并且初中收费还低于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西郊学校对非办学单位学生收取的教育培养费,不是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