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屯镇的一名肢残者询问.打算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建一规模养殖场,可镇土管所说这样是违背土地承包法.可是国家和中央以及我省都已颁布和实施了关于残疾人创业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不知道我市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内容?另外,在资金和场地的使用上有没有具体的扶持措施?
市残疾人联合会回复:1、残疾人优惠政策是残疾人在从事合法行为的前提下享有的优惠和照顾,它并不等于残疾人享有特权,所以你不能违反土地承包法,搞违法建筑。2、我市在诸政办发[1999]46号文中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做如下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办证,并减免有关收费,税务部门要按《税法》有关规定给予税收照顾。”3、残疾人自主创业或联合起来就业,在信贷和合理的场地使用方面实行优先,优惠照顾,但具体操作细则未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