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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和融”—201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办公室

2014-05-28 15:29:33来源 宣传部

  为进一步弘扬诸城传统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中国画学会与诸城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明德•和融—201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开始面向社会征稿,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明德•和融”—201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地点:山东省诸城市
  时间:2014年9月中旬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画学会、诸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诸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郭怡孮
  副 主 任:孙  克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 林  龙 瑞  李宝林  张复兴  张道兴
  杜滋龄  杨立舟  高 云  程大利  薛永年
  办公室主任:何萍
  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才

  四、全国征稿作品数量:150件

  五、评选

  1. 本届展览由中国画学会邀请权威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共评选参展作品150件并颁发证书,其中优秀作品30件,优秀作品之作者皆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画学会会员资格一次。
  2. 本届展览作品原则经作者同意由组委会收藏,优秀作品收藏费2万元/幅,入选作品收藏费(税后)1万元/幅。

  六、作品要求


  1. 参展作品题材不限,尺寸不小于四尺整纸。展览征集作品评选办法:作者寄送作品彩照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参评作品必须为个人真实创作,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画学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2. 投稿作者将作品彩色照片1-2张(12寸)寄至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并请在作品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芯尺寸(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初评照片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3.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2014年6月25日,请于该日前寄达组委会办公室。
  4. 初评入围作品,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中国画学会网站发布初评公告,并电话通知作者参加复评,参评作者需填写《复评作品登记表》(在中国画学会网站下载文件后打印、填写,网址:www.zghxh.org),该表与参选作品一同于2014年7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或送达组委会,同时缴纳展览复评费人民币100元(特快专递邮寄作品者请通过邮政汇款)。
  5. 所有参加复评作品不得托裱、装框,复评入选后将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6. 组委会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京龙大厦706室
  邮编:100026
  收件/款人:中国画学会
  咨询电话:010-65097095/65097098

  七、画册出版

  展览画册收入所有参展作品,每位作者可获赠画册一本。

  八、退件

  所有参加复评落选及未收藏的作品全部退还作者。

  九、 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

  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展览组委会将在中国画学会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参评作者登录网站www.zghxh.org,关注展览信息。

          
                    “明德•和融”—201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组委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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