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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分配方案

办公室

2014-08-26 17:52:48来源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诸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的通知,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共有186户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为便于设施配套和物业服务,本着成片销售、整楼、整单元销售的原则,本次共提供212套楼房供购房户选择。现就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212套楼房包括:

  山东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鑫城·芦山家园项目,位于密州街道办事处驻地西侧,正房共164套、附房共  74套,楼号为5(高层90套、无附房)、 10(5套)、11(11套)、14(4套)、20(1套)、24(3套)、21(30套)、25(20套)号楼,多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5套69.79 m2、31套70.99m2、4套69.95 m2、1套69.77 m2、3套69.55m2, 30套70.75m2,是套二户型,高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30套99.55m2,30套124.06m2,30套123.95m2,有套二,套三两种户型。多层销售均价为2256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高层销售均价为2660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

  安徽建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玺嘉苑项目,位于密州街道办事处驻地西侧,正房共48套、附房共22套,楼号为1(2套)、2(14套)、6(7套)、7、(1套)11(10套)、12(4套)、13(10套)号楼,均为多层,建筑面积(预测绘)为:2套71.90m2 、18套75.03m2 、2套91.70m2 、1套85.82m2 、4套90.56m2 、1套95.77m2 、6套95.80m2 、1套95.92m2 、8套98.84m2 、1套98.96m2、2套94.94m2 、2套88.45m2 ,是套二户型,销售均价为2293元/平方米(物价部门核价)。

  每套房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一房一价计算。

  二、方案公示(2014年8月27日-9月2日)

  本方案在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网站、诸城信息港进行公示。
  各镇街、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准购证,分发到申请人。

  三、现场看房(2014年9月4日- 9月5日)

  开发企业安排两天时间由购房人自行看房。

  四、抓阄选房(2014年9月13 日上午9点开始)

  (一)签到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9月13日上午 7点到 密州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集合开始登记,对身份进行确认,9点开始抓阄(9点前到达现场登记的人员,以下简称第一批抓阄人员)。
  2、签到人员须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或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购证》;若申请人及配偶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选房,代理人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准购证》,同时提供申请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选房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签到,按签到顺序进入会场入座,签到顺序即为抓阄顺序。

  (二)抓阄

  在检察院、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民政局、财政局、新闻媒体及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采用抓阄的办法,确定选房顺序号,按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1、公证人员查验抓阄箱的使用情况,并将阄投入抓阄箱。
  2、工作人员按照选房人员签到登记顺序号安排抓阄,每人只能抓一阄,抓出的阄交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开启并宣读选房顺序号,工作人员登记后由抓阄人签名确认。
  3、抓阄开始后至第一批抓阄人员抓阄完毕期间到场的,按到场顺序依次登记,待第一批抓阄完毕进入会场,按前述方法继续进行抓阄登记;第一批抓阄人员抓阄完毕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另行通知下次选房。

  (三)选房

  1、抓阄人员持选房顺序号排队选房,每五人一组,由工作人员依次安排上台选房。选房人可从两个小区任选一套,在选房确认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工作人员在现场公示的房屋平面图相应位置上进行标注。
  2、每个选房人应在2分钟之内选定房号,三次叫号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依次进行下一序号选房人选房。
  整个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选房结果现场进行楼盘公示。

  五、各主管部门组织报到

  各镇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报名人员按时到达选房现场。

  六、后期手续办理(10月1日开始)

  1、已选房申请人凭《准购证》于10 月31日前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条款应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购房合同签订30日内,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情况报住建部门,并办理房屋销售备案手续。

  七、以下情形,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

  1、申请家庭不服从组织安排,扰乱分配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申请人放弃现场所抓选房顺序号的、选房后放弃的;
  3、住建部门再次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前后两次通知后没到的;
  4、已选定房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的。
                                     
  咨询电话:6067219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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