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8日讯 为解决乡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环境面貌,进一步推动全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近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中开展“美丽乡村”行动。根据部署,“美丽乡村”行动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结束。
通知要求,在开展“美丽乡村”行动中,要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清理垃圾、平整道路、绿化街巷、整治庭院等方式,全面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卫生状况较好、绿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配套、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群众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有明显提升的目标。5月底前,主要是排查清理农村垃圾死角,并配建相应设施,建立垃圾死角长效管理机制;7月底前,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合理种植树木和花草,整治庭院环境,促进农村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洁和绿化美化;10月底前,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开展农村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年底前,建立镇村保洁员队伍,制定村庄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水平,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美丽乡村”行动作为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查,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确保把“美丽乡村”行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