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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调查与思考

2012-10-15 17:20:15来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伟大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伴随着社会精神领域的深刻变化,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不仅是创造和增加物质财富的过程,也是树立和塑造精神形象的过程,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潍坊市委宣传部联合市文化局等部门对全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得来看,在潍坊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文化事业也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既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要清醒认识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地位和作用,确立与建设和谐社会相一致的思想和文化理念,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在文化生活上的过大差距,建设适合于潍坊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文化。 

一、潍坊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潍坊市农村文化事业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总的来看,全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活动,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立足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如春节期间,各地都进行专门部署,投入专项资金,举办民间文艺汇演、迎春灯会、焰火晚会、电视晚会等活动,参与的群众及演员逾百万人。昌邑、临朐等地农民还自发组织业余剧团,走乡串村为广大群众演出,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文化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潍坊市现有县级文化馆12处,总面积17459平方米,在编人员253人;图书馆12处,总面积19480平方米,在编人员137人;博物馆9处,总面积35718平米;影剧院26处,总面积24550平米。目前,我市的临朐、青州、安丘、寿光已成为“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县”,高密、寒亭、昌邑、诸城、奎文已成为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安丘市兴安街办等8个街办(乡镇)被评为省级社会文化先进乡镇;有近20个乡镇建起了“乡镇万册图书馆”,有100多个村建起了“村五千册图书室”,全市文化站公用建筑总面积19291平方米。社区文化站总面积8260平方米。

  3、农村文化产业初具规模。发展文化产业最终实现文化产业化,已成为社会文化发展的一种趋势。我市的文化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书画、装裱、风筝、年画、剪纸、雕塑、根艺、奇石、盆景等,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农村文化市场。临朐的奇石发展很快。近年来,全县奇石交易市场设有一千多个摊位,到市场交易的人员每天达上万人次,并吸引了日、韩、新等国的外商。全县从事奇石产业的人员达二万多人,成为全国最大的奇石集散地之一。临朐县还立足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在书画装裱、工艺装潢、文化旅游开发等方面搞好多种经营。各类文化专业户、联合体及文化企业已发展到6000多家,带动了该县经济的发展。另外,青州市以“三山”开发为重点,发展起了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业;高密市姜庄镇以民间工艺品开发公司为龙头,带动民间艺术走上了产业化发展之路。全镇从事扑灰年画制作的有500多家,从业人员4000多人。                    

3、农村文化内生机制逐步形成在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组织引导培育下,民间文艺团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农村文化内生机制逐步形成,农村文化自身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各县市区都涌现出了大量庄户剧团、文艺表演队伍、书画社、图书室、农民文化专业户等,这些组织和个人热爱文化事业,自筹资金、自我管理,各项活动搞的丰富多彩,红红火火,在农村文化事业中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昌乐县民办文化发展迅速,全县目前已有100余支文艺表演团体和队伍。朱刘街道万庄村为促进农民文化发展,不仅投资建设了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还制定了很优惠的激励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不断更新设备、壮大规模,参与演出人员不仅得到精神娱乐,还能得到物质奖励,深受群众欢迎。老人们高兴的说:“耍还给钱,真是掉到福囤里了”,据统计,全市目前共有庄户剧团十余个,民办文艺表演队伍1326支,农民文化专业户5000余家,他们已经成为潍坊市农村文化生活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4、文化下乡活动渐成规模。近些年来,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三下乡”号召,抓住农村走向现代文明的薄弱环节,坚持送先进文化到工厂、到农村、到学校、到军营、到基层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使得“文化下乡”活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蓬勃发展。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各类图书、放映科技影片、举办知识讲座、培训农村文艺骨干等形式,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据不完全统计,全市9个专业文艺团体,平均每年共送戏下乡演出1000余场次,观众达200万人次;其中市直文艺三院平均每年送戏下乡近300场次,观众达50万人次。市图书馆为部队、学校和劳教所送书十余次,送各类图书3.5万册。市博物馆、市电影公司等单位,也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送展览、送电影到基层,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和欢迎。

二、潍坊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潍坊市推进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形势,概括起来讲就是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能适应在全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还不能在和谐潍坊建设中引领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局面。要实现我市建成“文化名市”的目标和使农村文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还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制约,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对发展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亟待进一步提高。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在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普遍重视。相当一部分没有充分认识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现象。有的认为经济建设是实的,短期就可以取得效益,政绩马上就可以体现出来,而文化建设是虚的、一时不能见效的,政绩一时半会难以体现出来,所以有的领导嘴上讲要重视文化建设,心里和行动上不重视。一些村一级干部对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认识。认为文化建设是上面的事,是城里人的事,农民本身文化不高,只要吃饱喝足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没有必要再化吃力不讨好的冤枉钱。

2、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随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农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日趋强烈,并且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近些年来,我市文化设施拆多建少,已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仅从馆舍面积一项来说,根据我省的要求,省级文化先进县的文化馆、图书馆面积要达到: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县2500平方米;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县2000平方米;五十万人口以下的县1500平方米。我市现有全国文化先进县四个,省级文化先进县五个,但只有诸城市图书馆、奎文区文化馆、高密市文化馆的馆舍面积达标,其余14个馆舍长年得不到修缮和扩充,大部分的乡镇文化站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连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标准都达不到,距离全国标准差距更大,致使我市在今后国家开展的两馆评估定级工作中面临着极大的危机,且潍城区目前还没有图书馆,潍城区文化馆也只是一个空壳单位,没有实际的编制和人员。

3、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投入不足。通过调查发现,资金困难是制约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瓶颈。其表现:一是很多地方对农村文化的投入相对较少。文化设施因建筑年代久、长年失修、设施陈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文化馆没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大部分图书馆没有专项购书经费,而且也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建立电子阅览室。很多乡镇没有文化站,开展活动也缺乏资金。农村图书室因缺乏购书经费,不能满足科教兴农的需求。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费没有达到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文化部门经费捉襟见肘;文化设施建设费欠账较大;二是已有农村文化设施流失很严重。通过调查发现,60%以上的文化站房屋大部分已失去了文化功能,被挤占或被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20%的乡镇已没有文化站设施或无人管理,有的乡镇虽有文化站但房屋破旧、设施不全、图书十几年都没有更新过,成为了无人员、无阵地、无经费、无活动的“四无”单位。文化设施的缺失和落后,极大地影响着文化事业的整体建设。三是农村文化消费支出与教育、卫生支出存在畸轻畸重现象。目前各类文化活动大部分仅限于城镇,边远地区的农民群众很难保障享受到应有的文化权益,出现了“重城镇阵地、轻大众普及”的现象。以上状况的出现,与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有着密切的关联。

4、农村文化专业人才队伍严重匮乏。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发展建设农村和谐文化,需要一支业务强、素质精的文化专业队伍。可是由于基层文化部门条件差、待遇低,难以营造招揽人才的良好氛围,导致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和年轻人员从事文化工作,据统计,我市现有的文化站长70%以上年龄超过40岁,只有不到25%的年龄在35岁以下,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只有18.7%,而且只有少数的能全力开展文化工作,大部分被要求从事与文化无关的工作。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只有1名工作人员,约有20%的文化站人员为临时工。

     三、推进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根据潍坊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借助“文化惠民”工程的的实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以乡镇为重点,抓住村这个关键,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重点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开创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为此,当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中央提出以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式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文化建设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农村文化的受众面是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9亿农民,因此,各级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是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每年切实进行专门研究,保证必需的资金,解决实际问题,使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领导,搞好农村文化建设规划,使农村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携手同行。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应拟定《潍坊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标准》,作为我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规章性文件,以使我市农村和谐文化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加强规划,要重视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完善农村文化设施,为农民进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因此,围绕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繁荣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打造文化亮点为重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建成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村文化设施,健全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学发展”的文化事业发展格局。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将各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中。二是对现有文化设施布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于被挪作他用的文化设施要退还给文化部门;对于政府投资兴建的一些具有文化功能和文化价值的设施可转变权属,调剂给文化部门;对于一些政府利用率不高,文化部门急需的建筑设施可整体划拨给文化部门。三是在各级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可给予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给文化使用,让文化通过政府投资、社会集资、招商引资的办法筹建必需的文化馆舍及剧院。四是各级政府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专项资金,用于投入农村文化基础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

根据我市的现有有状况,在十一五”期间要达到的目标是:全市所有县文化馆、图书馆力争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实施农村文化建设示范工程,2010年前,建设、改造、完善一定数量的示范性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

   3、认真做好我市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开展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普查,建立“非保”工作试点和“非保”名录,条件成熟的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保”代表作。积极开发民间工艺项目、民俗表演项目和民俗旅游项目。

4、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做到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创新机制,以乡镇为重点,抓住村这个关键,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农村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和扶持各类群众文艺社团,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同时要积极鼓励、引导、帮助、扶持农民经营“文化休闲农庄”等文化产业,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农村群众文化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市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三大工程的组织实施。一是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建设工程。我市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还有相当的差距,按照 “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标准,抓紧进行规划建设。二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山东是全国试点省份之一,今年6月国家将对试点省进行检查验收,我市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抓好市、县两级分中心建设和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尽快实现网络共建共享。力争今年内每个县市区创建3—5个乡镇(街办)级规范化站点,在两年时间内,每个县市区创建3个以上省级规范站点,10个以上市级规范化站点。三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要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基本思路和运作模式,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市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要加快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镇两级也要将有限的财力向农村文化事业倾斜,不断加大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首要的是确保文化事业经费支出逐年增长,力争使文化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要保证有影响的重大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及其维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文化队伍教育培训等经费的投入。省市两级政府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优先安排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化项目。要降低文化消费门槛,更好地实施对公众特别是农民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

   (三)大力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

    1、大力繁荣文艺创作,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为农民创作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特别是结合当前文化工作实际,加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价值取向的文艺创作,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文艺作品的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功能,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不断的深入进行“八荣八耻”教育,促进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组织人员根据农村、农民的实际状况,汇编农村文化活动方案集、优秀剧目集和电影片目集,以供全市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者交流共享并得以借鉴。

    2、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净化新农村文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根据农村文化市场的季节性、喜庆性、地域性、流动性的特点,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时间和重点地区的管理。针对目前“文化垃圾”有向农村蔓延,腐朽落后文化毒害农民群众的迹象,要加强对演出内容,演出场所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杜绝各种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文化演出,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确保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

 3、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农村集市开展文化活动,把“文化三下乡”与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把经常性、小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与定期举办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大团结等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四)加强农村文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积极扶植农村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努力提高农村文化专业人员的素质。当前,要尽快改善农村文化队伍“青黄不接”的现状,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成为紧迫任务。首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素质。大力培养农村文化专业创作和演出队伍,设立专项基金,每年鼓励和扶持一批反映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各类考核、评奖要向农村文艺作品倾斜,各级新闻媒体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宣传要重点支持。其次,用优惠的待遇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做到既“造血”又“输血”,采取公开招聘、择优选用等形式,打破城市和农村的界线、农业与非农业的界线,壮大农村文化专业人才队伍。最后,进一步明确乡镇文化站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性质,落实从业人员待遇,从政治上、生活上多关心基层文化工作人员,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优秀的人才才会脱颖而出,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才会充满活力。

通过调查分析, 我们认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最根本的问题是,资金不足,人才不够,机制不力。资金是根本,人才是核心,机制是保障。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只有不断投入资金,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实现我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持续健康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00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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