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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201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办公室

2014-07-18 16:34:26来源 教育局



  1、第一初级中学
  招收居住在西外环路以东、扶淇河以西、潍河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收本区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招收南外环、西外环以外原龙都街道所属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龙都街道吕标初中入学。
  2、繁华初级中学
  招收居住在和平街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北关路以北区域,和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密州路以南、九龙口路以北区域,和东武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密州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及三里庄水库以东、平日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南、凤凰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居住在枫香湖畔小区的居民子女也可到实验初中就读。
  招收外环路外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的密州街道所属小学及密州街道十里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除外)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密州街道卢山中学入学。
  3、实验初级中学
  (1)实验初级中学校区:招收居住在扶淇河以东、和平街以西、密州路以南、北关路以北区域和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北关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及东关大街以东、东武街以西、九龙口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实验初级中学北校区(明德学校):初中部招收扶淇河以东、东关大街以西、潍河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和开发区官庄、官庄店、万家庄、斜屋、李家庄子、田家庄、郭新庄、周家庄、胡家楼、崖头、雷家岭、石戈庄,舜王街道尚沟河13个村居居民适龄子女入学,以及购买红星家园商品房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部招收开发区官庄、官庄店2个村居居民适龄子女入学,以及购买红星家园商品房的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4、城北学校初中部
  招收居住在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招收东关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密州路以北区域的密州街道所属小学及密州街道十里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学校须审验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在本区域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诸城市龙源学校、诸城市超然中学、诸城市安康武术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时间为7月20日—8月20日。

  五、其它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学生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需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
  2、 港澳台及华侨、外籍人员、外来投资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异地商会人员、诸城市荣誉市民、少数民族等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其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需持主管部门和企业出具的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就读手续。
  3、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智障、听力、语言等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智障、听力、语言等中重度残疾儿童及自闭症等适龄儿童直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实现“应上尽上,能上尽上”。
  4、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4]35号)文件规定,需要安排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有固定的住所,住房租赁手续期限达1年以上(具体办理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前。下同),必须有出租人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承租人支付租金时的税务部门发票;
  (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工单位签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没有就工单位的需出具自己的注册时间达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等有稳定收入的证明;
  (3)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我市城区的居住证及原户口簿。
外地来我市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我市学校就学条件的,还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服务学校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的证明。
  5、 镇街(园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于8月上旬前完成。

  六、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要明确招生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审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今年招生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教育局将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审查小组,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审查。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严格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规范择校行为。除民办学校外,其它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学校招生过程、结束后以及注册学籍时,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其应就读学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继续执行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的政策。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违规招生的学校、个人。
  2、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各学校对其它年级小学班额超过50人、初中班额超过55人的班级进行排查摸底,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2014-2016年控制大班额、缓解择校热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到2016年底,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问题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各学校的具体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OA邮箱。
  3、规范招生广告行为。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各自的招生简章,发至招生区域内涉及的单位,由各单位集体到各有关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名。各中小学面向社会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报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上宣传。
  4、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严禁任何学校举办实验班、特长班,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乱收费。
  5、规范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均不得组织笔试、面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选拔学生,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学生入学后,要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等多种方法均衡编排教学班级。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4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积极构建和谐校园的意见》(诸教字〔2008〕87号)精神,要严格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严防学生辍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6、依法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的通知》(潍教便函〔2013〕381号),适龄学生100%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年巩固率达省定标准以上。
  (三)完善招生工作保障机制
  要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实施中小学招生工作监测和公示制度。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6064043,6080958),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也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电话。教育局将免试就近入学、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等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将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

  附: 

原密州街道和原龙都街道所属小学服务区域

  原密州街道所属小学

学校名称

各小学服务区域

十里小学

十里一村、十里二村、十里三村、十里四村、于王庄、北石桥

捎门小学

捎门、铁水、南黄疃

王铁小学

王家铁沟、安家铁沟、普乐、普桥、小王门、小高乐埠

城东小学

丁陈铁沟、岳家铁沟、陈家林、臧家铁沟、罗家铁沟、杨家岭、大高乐埠

花园小学

东俗、西俗、侯家庄子、朱扶河、黄家尧、丁家花园、魏家花园

启慧小学

范家岭、求佳邻

原龙都街道所属小学

沙戈庄小学

沙戈庄村、大栗元、下黑龙沟、西十里、陈家庄、大水泊、小水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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